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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通讯设备认可

其它无线电通讯设备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需前往办理地点递交:

  1. “认可”表格(格式 RAD-1);(表格可于办理地点免费索取或于邮电局网页下载,如申请人为公司,须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若属“个别认可”(对每部设备的认可),需递交拟申请认可的设备之操作手册;若属“类别认可”(对每款型号的认可),则递交该款型号的维修手册;
  3. 无线电通讯设备样本(要求邮电局派人前往设备的安装地点作试验除外,但需于“认可”表格中注明)或其他地区或国家有权限实体发出的无线电通讯设备认可证明书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 邮电局-电信资源管理处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1. 申请书的分析:澳门币 180元
  2. 认可证明书:澳门币  60元;
  3. (a)倘提供无线电通讯设备样本作认可试验
    ● 类别认可(每款型号)
    – 发射 / 接收:澳门币 1200 元
    – 发射或接收:澳门币 800 元
    ● 个别认可(每部设备)
    – 发射 / 接收:澳门币 150 元
    – 发射或接收:澳门币 90 元
    (b)倘提供其他地区或国家有权限实体发出的无线电通讯设备认可证明书影印本作认可确认
    ● 类别认可(每款型号)
    – 发射 / 接收:澳门币 450 元
    – 发射或接收:澳门币 300元
    ● 个别认可(每部设备)
    – 发射 / 接收:澳门币 80 元
    – 发射或接收:澳门币 50 元

审批所需时间

交齐所需文件及无线电通讯设备样本后起计 15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1.  缴费地点:邮电局 - 邮政储金局。
  2.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3.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本票或网上(倘适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4.  若要求邮电局派人前往设备的安装地点作试验,则以申请人通知该局并确定设备可供试验的日期起计。(不另收费)

相关规范或要求

请参阅相关法例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经电话、电邮或信函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或公司盖章


资料提供:邮电局(CTT)

最后更新时间:2019-03-29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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