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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卡”余额10元或以下才可拍卡领取优惠


5月18日或之前成功登记选择“消费卡”收取“电子消费优惠”并获核实的居民,可于下周一(23日)起拍卡增值,过程便捷3秒内完成。

但需要特别提示,居民如曾自行加值消费卡,需要先将卡内余额用至10元或以下才可拍卡。呼吁居民在拍卡领取优惠前,先核实消费卡余额。

拍卡服务点共有174个,领取新卡服务点共有10个,身份确认服务点有90个,分布于各区的政府多个办公地点及金融机构网点。

各服务点位置可于“电消计划”专页查阅(www.dsedt.gov.mo/econsumo/zh-hant/topup_loc.jsp)。

网页的“领取须知”专区(https://www.dsedt.gov.mo/econsumo/zh-hant/pickup_info.jsp),汇集不同领取方式的注意事项,并上载了各项文件,方便居民细阅及下载。

同时,欢迎居民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45分),按下列途径查询:

1. 登记事宜(澳门金融管理局)

电话:2856 5080 / 2856 5088

电邮:econsumption@amcm.gov.mo

2. 一般事宜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电话:6299 8235

电邮:econsumo@dsedt.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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