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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卡前请注意:消费卡余额10元或以下方可增值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和澳门金融管理局再次呼吁居民,如以仍有效的“电子消费卡”领取“第三轮抗疫电子消费优惠”,需确保卡内余额不超过10澳门元,方可进行拍卡。

继续广泛宣传讲解

经科局和金管局连日来从多途径呼吁,请居民留意如登记以仍有效的消费卡领取优惠,需确保卡内余额不超过10澳门元。进入领取期,会持续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讲解工作,和社服机构及社团协作,让居民特别是长者知悉有关安排。

居民拍卡前可于澳门通网页查询卡内余额 ( https://etc.macaupay.com.mo/Ml-Pt/realname_pc/#/cardInqSp ) ,如“可用卡余额”显示超过10元,居民需到指定商户消费至10元或以下,方可拍卡领取优惠;指定商户清单可于澳门通网站查阅。居民亦可在办公时间到澳门通客户服务中心办理退回余额手续( https://www.macaupass.com/news_detail/680 )。

经科局和金管局近日持续透过专题网页、新闻稿、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强宣传,亦印制了相关提示单张张贴于拍卡服务点。

61开始使用无需急拍卡

“电消优惠”领取期由5月23日至明年1月17日,使用期由2022年6月1日开始,拍卡领取优惠过程约3秒便可完成,市民无需急于立即拍卡。

居民如对消费卡拍卡、余额使用及退款有疑问,可联络澳门通查询,亦可浏览澳门通网页及“电消优惠”专题网页(https://www.dsedt.gov.mo/econsu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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