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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交流项目资助计划接受次轮申请

内地、港台交流项目资助计划。

澳门基金会于5月30日开始接受“内地、港台交流项目资助计划”及“国际交流项目资助计划”次轮申请,受理未有在首轮申请期提出申请、且于2022年9月至12月开展的项目。截止申请日期为6月20日,逾期提交将不会受理。

澳基会续推进改革资助制度,2022年采用集中申请、统一评审的模式受理申请,去年底推出 “文化项目”、“社团运作经费”、“社区活动”、“学术项目”、“内地、港台交流”及“国际交流”共六个专项资助计划的申请。

为配合赴外交流项目的规划情况,该两交流项目专项资助计划特设次轮申请。申请期自5月30日至6月20日止,相关章程已上载澳基会网页。申请者须先在网上资助申请平台提出申请并预约提交申请文件时间,于申请期内将已签署及盖章的申请表交回澳基会。如有任何查询,可于办公时间致电87950950。

澳基会提醒,申请者要严格根据章程规定提出申请。此外,除该两交流项目资助计划外,其余专项资助计划的申请期已结束,本年度未有其他资助计划续受理申请。而已获资助的项目须遵守卫生局就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出的最新防疫指引及配合澳门基金会因应疫情及防疫监督需要所发布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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