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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许可(无线电通讯网或站的设立)

更改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需前往办理地点递交:

  1. “更改”表格(格式RAD-568);(表格可于办理地点免费索取或于邮电局网页下载,如申请人为公司,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拟所使用设备的技术特征资料;(倘更改与设备技术资料有关时)
  3. 构成每一流动站(倘有需要时)承托物体的交通工具,须递交以申请人名义对该交通工具作出之所有权登记及登记摺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 邮电局-电信资源管理处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8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1. 更改申请书的分析:澳门币 150元;
  2. 政府许可的发出 :澳门币 60元。

审批所需时间

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30个工作日(涉及需进行频率协调的申请除外)。(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1. 如更改申请涉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的检验(例如增加设备),申请人须同时办理“无线电通讯站的运作”中的站准照,以便邮电局对有关设备进行检验。
  2. 缴费地点:邮电局 - 邮政储金局。
  3.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4.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本票或网上(倘适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相关规范或要求

请参阅相关法例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经电话、电邮或信函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邮寄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不适用


资料提供:邮电局(CTT)

最后更新时间:2023-04-06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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