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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暂停服务直至另行通知


由于本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最新发展,为减少人群聚集,最大程度降低病毒传播,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于6月20日暂停所有对外服务,直至另行通知,呼吁市民留意。

根据第5/2016号法律《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第13条第2款之规定,就诊者或具正当性之家属自知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如有任何疑问或查询,请在办公时间内致电62743187或浏览委员会网页www.cpe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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