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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交通措施

申请


办理时限

  1. 倘为工程或活动封闭道路必须提前 30日申请。
  2. 倘为一般工程或活动必须提前 15日申请。
  3. 晚间、非繁忙时段短暂占用路面必须提前 3日申请。

附注:

(1)  涉巴士改道或封闭咪表泊车,须额外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申请;

(2)  倘经审核申请涉管控路段、毗邻应急救援设施及政府机关驻地,又或因应工程或活动等需发布新闻或宣传消息的情况,相关申请审批时间将被延长。

(3)  紧急情况另议。


如何办理

办理方式 :

1.        网上办理(商社通)

2.        柜台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1. 首次使用者
    1. 按澳门特区法律设立的法人须向行政公职局申请“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简称“一户通”)自然人帐户或实体帐户;
    2. 以自然人帐户或实体之管理者帐户登入道路工程管理统一平台,透过“登记使用”向交通事务局提出使用网上申请之权限;
  2. 获授权用户
    1. 以自然人帐户或实体帐户登入本局系统道路工程管理统一平台,进行所需服务之申请;

 

  • 亲临办理 :
  1. 填写临时交通措施申请表(第003/DC号表格)(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

申请书,内容应详细载明:

  1. 自然人、法人、实体或团体名称、地址、联络人电话及传真机号码(倘有)及电邮地址;
  2. 工程、货物起卸或团体活动性质;
  3. 所需要协助交通改道的内容,包括实施交通改道的地点、日数及时间。
  4. 倘为工程目的,应递交相关之工程准照或文件(施工准照或活动批函)影印本;
  5. 营业税单副本(倘有);
  6. 各阶段施工平面位置图,并清楚标示拟占用之路面范围;;
  7. 按《道路工程施工交通管制与安全设施手册》(可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的原则制定临时交通方案;
  8. 工程地点及其周边受影响的交通设施(包括标线)现况照片,并须附有日期 ;
  9. 倘为续期,尚须递交由交通事务局发出之交通通告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免申请手续费。


审批所需时间

须分析该申请引致交通改道的复杂性,并考虑道路上客观环境因素而定。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 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 2875 0626

电邮:info@dsat.gov.mo

网址:www.dsat.gov.mo

版本:25/03/2025


资料提供:交通事务局(DSAT)

最后更新时间:2025-03-25 10:04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