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
- 倘为工程或活动封闭道路必须提前 30日申请。
- 倘为一般工程或活动必须提前 15日申请。
- 晚间、非繁忙时段短暂占用路面必须提前 3日申请。
附注:
(1) 涉巴士改道或封闭咪表泊车,须额外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申请;
(2) 倘经审核申请涉管控路段、毗邻应急救援设施及政府机关驻地,又或因应工程或活动等需发布新闻或宣传消息的情况,相关申请审批时间将被延长。
(3) 紧急情况另议。
如何办理
办理方式 :
1. 网上办理(商社通)
2. 柜台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 网上办理(商社通):
- 首次使用者
- 按澳门特区法律设立的法人须向行政公职局申请“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简称“一户通”)自然人帐户或实体帐户;
- 以自然人帐户或实体之管理者帐户登入道路工程管理统一平台,透过“登记使用”向交通事务局提出使用网上申请之权限;
- 获授权用户
- 以自然人帐户或实体帐户登入本局系统道路工程管理统一平台,进行所需服务之申请;
- 亲临办理 :
- 填写临时交通措施申请表(第003/DC号表格)(表格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
申请书,内容应详细载明:
- 自然人、法人、实体或团体名称、地址、联络人电话及传真机号码(倘有)及电邮地址;
- 工程、货物起卸或团体活动性质;
- 所需要协助交通改道的内容,包括实施交通改道的地点、日数及时间。
- 倘为工程目的,应递交相关之工程准照或文件(施工准照或活动批函)影印本;
- 营业税单副本(倘有);
- 各阶段施工平面位置图,并清楚标示拟占用之路面范围;;
- 按《道路工程施工交通管制与安全设施手册》(可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的原则制定临时交通方案;
- 工程地点及其周边受影响的交通设施(包括标线)现况照片,并须附有日期 ;
- 倘为续期,尚须递交由交通事务局发出之交通通告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免申请手续费。
审批所需时间
须分析该申请引致交通改道的复杂性,并考虑道路上客观环境因素而定。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 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 2875 0626
版本:25/03/2025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