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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2021年空气质素报告发布


粤港澳今日(7月6日)共同发布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2021年空气质素报告,报告显示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素持续改善。

区域空气监测网络自2005年11月启动。与2006年相比,2021年录得的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氮的年均浓度值分别下降84%、45%和40%。监测网络自2014年9月引入一氧化碳和细颗粒物的监测。2021年其年均浓度值相比2015年亦分别下降了18%和28%。而2021年的臭氧年均浓度值较2006年则上升了34%,反映区内的光化学污染尚待改善。上述六种空气污染物自2006年起的年均浓度值见附表。

为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一直致力减少主要空气污染源的排放。粤港两地政府正进行《2020年后区域空气污染物减排目标和浓度水平研究》,以制订2025年及2030年的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目标/幅度。此外,粤港澳三地政府正开展为期三年(2021至2024年)的《大湾区光化学臭氧污染及区域和跨区域传输特征研究》,深入研究大湾区内臭氧前驱物的来源、臭氧的成因,以及区域和跨区域传输的特性。

香港特区政府落实了多项涵盖海陆交通、发电厂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空气污染物排放管制措施,以提升空气质素,并在2021年先后公布了《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香港清新空气蓝图2035》及《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提出了多方面的措施,引领香港致力争取于2050年前达致车辆零排放和实现碳中和。香港特区政府正逐步落实路线图和蓝图所提出的措施,当中包括推动使用电动车辆和其他新能源车辆、绿色运输、零碳能源和其他环保措施,有助进一步提升香港的整体空气质素。

广东省建立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企业清单(2021年版),对涉VOCs重点企业实施差异化分级管理,推进油气回收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分级管理体系,推动钢压延、铝型材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和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公交电动化,强化用车大户入户检查、划定黑烟车限行区等手段强化在用柴油车排放管理,持续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系统建设,全省各市均已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划定工作,建立非法成品油整治联防联控机制,全面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实现了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内河船用燃油「三油并轨」,硫含量低于百万分之十。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二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施政方针的相关工作,从移动及固定空气污染源方面推出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持续优化及提升在用车辆尾气排放标准的排放限值、淘汰较高污染的老旧电单车、积极推广电动车的使用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对含高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建筑漆料实行进口管制,以及持续推进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研究;同时按序推出各类重点工商业场所的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监管法规,包括水泥制造工业场所、污水处理厂、制药、覆铜板制造及塑胶加工工业场所、储油库、发电厂、混凝土制造工业场所、工业及商业场所锅炉、燃料加注站等,逐步加强对固定空气污染源的排放管制。

区域空气监测网络由位于广东省、香港和澳门共23个空气监测站组成,监测六种主要空气污染物(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和一氧化碳)。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香港环境保护署、澳门环境保护局以及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分别负责三地监测子站的协调、管理和运作,发布珠三角地区季度监测数据的统计概要和全年监测结果,及进行空气污染的长期趋势分析。公众可以进入「粤港澳区域空气质量实况发布平台」的网页,或经广东省生态环境厅(www.gdee.gd.gov.cn)、香港环境保护署(www.epd.gov.hk)、澳门环境保护局(www.dspa.gov.mo)或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www.smg.gov.mo)的网页,获取有关年度报告及季度统计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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