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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号和市民须严格遵守第115/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的规定


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表示,希望商号和市民严格遵守第115/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的规定,包括暂停相关公司和场所的运作,非因执行必要工作、购买生活物资或其他紧急原因,所有人员须留在住所等。他强调,这是法定要求,并不是一个呼吁,如违反会有一定的法律后果。

为执行该行政长官批示的规定,相关部门会对商号作出明确要求,并会巡查,要关闭的公司、场所必须暂停运作,因维持社会必要运作及居民生活所需而继续运营的公司、实体及场所在提供服务时,必须执行相关的防疫要求。

市民外出也只限于维生需求,与此无关的便须禁止,警员会在街上巡查并执法。在刚开始时,警员会以劝喻方式为主,希望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于有特别需求外出的市民,例如要照顾不同住的长者,可被允许外出,但也须按照批示要求,配戴KN95口罩,如小朋友未有条件配戴KN95口罩的话,也须佩戴具防护性的口罩。

他指出,违反者的刑事后果是触犯《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可被处以最高二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罚金。

张永春又表示,于7月11日零时至7月18日零时期间,除了即批示中列明的三类情况之外,其他所有从事工商业活动的公司、实体及场所均须暂停营运一星期,当中包括娱乐场、建筑地盘、装修等都须要暂停。

他强调,相关批示是要令社会处于相对静止状态,并不是网格化管理状态,也不是封城状态和全民禁足, 而是希望得到商号和市民的配合和支持,令社会面的流动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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