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首宗违反防疫措施案嫌犯罪成


警察总局表示, 7月13日初级法院以简易诉讼程序对1宗涉嫌违反防疫措施的案件作出审理。

案情指,警方于2022年7月12日约19时10分巡经澳门富运台附近,目睹1名本澳居民没有佩戴口罩在街上吸烟,随即上前截获该名人士。经调查后,警方以违反防疫措施罪名指控该名本澳居民。

初级法院收到经检察院移送的卷宗后,法官认为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典》第362条规定的要件,因此,对案件以简易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经审理后,嫌犯在庭上承认控罪,法官随即作出判决,裁定嫌犯被控独犯一项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30条(四)项结合第25条第1款(一)、(二)及(七)规定及处罚的违反防疫措施罪罪成,判处5个月徒刑,暂缓执行该徒刑,为期两年。缓刑条件1个月内向特区政府支付1万澳门元。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