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今日颁布批示,自2022年7月23日零时至7月30日零时,除了维持社会必要运作及居民生活所需的公司或场所继续正常运营之外,其他从事工商业活动的公司或场所在遵守卫生当局的防疫指引要求的前提下可有限度运营,但托儿所、购物中心内的店铺,以及楼宇的室内装修工程仍须暂停营运。
根据之前颁布的行政长官批示,由7月11日至22日暂停所有非维生必需的工商业活动,有关的防疫措施对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发挥了作用,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有所降低。今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颁布第123/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规定自2022年7月23日零时至7月30日零时,下列公司、实体及场所可正常营运:
1. 提供水、电、天然气、燃料、电信、公共交通、垃圾收集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酒店住宿、清洁卫生、物业管理、批发及运输生活物资等维持社会必要运作所需的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2. 街市、超级市场、餐厅、饮料场所、饮食场所、药房、卫生护理场所等维持居民生活所需的场所;
3. 经主管部门例外批准的公司、实体或场所。
根据新颁布的行政长官批示,除了上述维生必需的公司或场所继续正常运营之外,其他从事工商业活动的公司或场所在遵守卫生当局的防疫指引要求的前提下可有限度运营,但托儿所、购物中心内不具有直接通往公共道路的出入口的店铺,以及楼宇的室内装修工程仍须暂停营运。
因维持社会必要运作及居民生活所需而正常运营,以及符合卫生当局的防疫要求而有限度运营的公司、实体及场所在提供服务时,须限制接待的人数,保持人员之间的距离,要求人员扫描“场所码”。
行政长官批示还要求所有人员继续留在住所,但因工作、购物,又或其他紧急或必要的原因需外出者除外;人员外出时不能聚集且须佩戴口罩,成年人须佩戴KN95或以上标准的口罩,未成年人不具备条件时可佩戴其他标准的口罩。
此外,第102/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所规定的电影院、戏院、室内游乐场、游戏机及电子游戏室、网吧、桌球室、保龄球场、蒸气浴室、按摩院、美容院、健身院、健康俱乐部、“卡拉OK”场所、酒吧、夜总会、的士高、舞厅、歌舞厅及向公众开放的泳池继续关闭;餐厅、饮料及饮食场所继续只能提供外卖,不能堂食;在7月23日至7月29日期间,理发店在遵守卫生当局防疫指引的前提下可有限度运营。
特区政府感谢广大市民一直以来对抗疫工作的支持,尤其是对本月11日起施行的“相对静止”防疫措施的理解和配合。希望大家继续共同努力,在从23日开始的“巩固期”期间仍然尽量减少非必要的人员流动,将病毒传播的风险降到最低,早日实现“动态清零”的防疫目标,早日恢复社会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