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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恢复对外服务


根据行政公职局第0150/SAFP-DRTSP/OFC/2022号传阅公函,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于7月25日恢复对外服务。

与此同时,为配合特区政府的防疫工作,减低新冠病毒传播,避免不必要人群聚集,委员会对亲临人仕将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 任何进入委员会范围的人仕必须配戴KN95或以上标准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以及出示绿色之健康码和制作行程码。
  2. 如自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或其他呼吸道症状等人仕,不得进入委员会范围。
  3. 禁止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之人仕进入委员会范围。
  4. 每次限制最多2名亲临人仕进入和逗留在委员会公众接待区域,因此,请在亲临到来之前致电委员会(28751056)预约接待时间,以便职员对申办事宜作详细瞭解和提供倘有建议,从而避免多次亲临。

如亲临人仕未符合上述4点之要求,委员会得拒绝该等人仕进入。

根据第5/2016号法律《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第13条第2款,就诊者或具正当性之家属自知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因此,有意申请之人仕无须急于提出申请。

另外,市民亦可浏览委员会网页 www.cpem.gov.mo 获取所需资讯。

早前部门关闭期间之对外紧急联系电话(62743187)亦于7月25日暂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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