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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收回内港一码头及其周边土地

特区政府采取跨部门联合行动收回内港34号码头及其周边土地

特区府今 (9) 日采取跨部门联合行动,收回内港一码头及其周边土地,面积合共620平方米。

是次行动收回的土地位于爹美刁施拿地大马路/施拿地马路,包括临时占用准照已失效的内港34号码头,面积约323平方米,以及其周边被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约297平方米。

上述码头现存有以铁皮及木板搭建的房屋,而其周边土地内则停泊车辆、摆放杂物。土地工务局已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发出勒迁通知书,要求于期限内交还土地,鉴于自愿迁离期限届满且相关土地尚未交还,特区政府于今日采取跨部门联合清迁行动,一并收回上述码头及其周边土地,并作腾空整治,并交相关部门用作内港沿岸水质改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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