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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直接对话聆听反馈意见 政府与建筑工程业界举行恒常沟通机制工作会议


土地工务运输局一直以来重视与民间团体的沟通,对业界所反馈的意见亦十分关注,而透过互动,有助政府促进及优化面向社会的工作。日前,局方与澳门建筑置业商会举行本年度首次恒常沟通机制工作会议,在这个政府与业界直接对话的平台上,双方分别就土地利用期限、建筑工程计划的审批及公共工程谘询标系统化等议题进行讨论交流。双方就各项问题深入探讨,反映了沟通机制有助加强政府与业界交流,促进相互了解。目前,土地工务运输局与文化局、旅游局及交通事务局等部门搭建了审批工程计划的电子交流平台,加强了流程监控,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让业界得以尽早展开工程。 土地利用完成期以发出入伙纸为准
工作会议在上周五(五月二十五日)於土地工务运输局大会议室举行,土地工务运输局代表包括局长贾利安、副局长陈宝霞及副局长刘振沧等,澳门建筑置业商会代表则有理事长刘永诚、副理事长谢思训、常务理事莫志伟、黄国基、关颖及张金善等,双方先就上次会议所讨论的有关土地利用期限的议题继续进行讨论。建置商会希望政府可以清晰厘定土地完成日期应以何日为准。 局方表示,土地利用期限针对批租地而言,开始日期为批示刊登日期,而完工日期则为发出"入伙纸"的日期,由於当中涵盖了由承批人递交工程计划及政府审批的时间,故希望业界在申请核准建筑工程计划时,可以先递交计划草案(草则),以便减省时间,否则在审批正则的过程中或会出现不具备核准的条件,因而影响进度。此外,若业界在工程期间认为不能按利用日期完工,应提前足够时间(约5至6个月)提出延期申请,避免延误"入伙纸"的发出。 建立电脑流程优化系统促审则效率
建置商会亦关注到,局方须处理由各类装修维护至楼宇兴建项目的工程计划审批,是否可就所审批的申请,依据复杂程度作出分流处理,并由专责人员负责,以加速审理? 对此,局方表示,为进一步完善及规范工程审批,让私人工程项目更流畅地开展、进行及完成,局方已於2010年第四季将一直沿用的众多建筑、扩建工程法律法规和有关审批准则内容汇整,撷取当中重要且常用部分,并结合所须的行政手续,推出清晰易明的《建筑、扩建工程计划审批准则及行政程序指引》,期望可减少申请人因重要的错漏而导致重审,节省时间。"指引"更有"温馨提示",提醒业界验收前的准备,尤其可按实际情况於工程竣工前3个月,递交最终版本的工程修改计划,以便提前审批,不会延误竣工检验。 局方进一步指出,近年政府积极构建电脑流程优化系统,对不同的工程类型进行"分类分流",成效彰显,尤其是系统的同步追踪及提醒功能,按优先次序排列各项申请,有助做好流程监控,让各个跟进人员知悉,同步处理,以便按既定时间完成审理。此外,局方亦已与交通事务局、文化局及旅游局搭建了电子交流平台,透过平台,互相可检阅到各自部门负责审批或须提供意见的项目进度,协力按照流程完成审批,而稍后,局方还将与民政总署搭建有关平台。数据显示,2011年就工程计划类别的申请个案总数为5,765宗,局方至今年2月底已完成5,246完,完成率达91%(包括尚在法定时限内,但仍未审结的个案),且大部分完成时间均较法定时间为早。 谘询标系统化制度保公平公正公开
关於公共工程谘询标系统化制度方面,商会认为,其他政府部门采用谘询标系统名单进行项目招标时,必须按照原招标承建商名单进行,不能私自加入其邀约的承建商於名单内,否则有违公共工程谘询标制度的公平原则。此外,谘询标以250万元以下为限,按照现在的实际情况,也有提升之必要。 局方回应指出,建立"公共工程谘询标系统化制度"的目的,是为使有关谘询标机制能更公平公正公开,将合资格的承建商资料统一分類并及时更新,以供各部门透过中央系统,抽签选择公共工程谘询标的承建商名单。根据资料显示,出现其他政府部门在抽签名单上额外邀约工程公司再进行选择的情况较为罕有,但也有部门会有此做法,以便有更多选择,目前并没机制强制部门不能增加额外名单,至於有关意见,连同是否可上调谘询标250万元的界线,局方将来会在相关的政府内部会议上反映和讨论。 是次工作会议历时两个多小时,会上双方尚就《城市规划法》谘询、工程验收标准及如何扶持本地企业参加大型工程等议题进行讨论。出席是次会议的政府代表还包括:城市规划厅厅长刘榕、城市建设厅厅长陈荣喜及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高级技术员李兆灯等;建置商会的代表还包括:理事麦文兴、覃伯德、萧东文、李锡演及秘书长郭咏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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