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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宣传车道交汇点禁停留


近年来,随着车辆数量的上升,道路会车频率相应增加,此情况尤其出现在车流集中的旅游及商业区路段,若交汇点出现堵塞,往来道路必然受到连带影响;针对有关情况,治安警局交通厅年内加强了在相关道路交汇点的执法工作。为作出配合,是日上午本局派出交通厅人员到约翰四世大路、殷皇子马路、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一带进行宣传活动,呼吁驾驶者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切勿在交汇点停车。 是次宣传活动由交通厅警司张映顺、副警司张健欣以及行动厅副警司黄超文等一行十二人组成宣传小队,向驾驶者派发 "交汇勿停留,枢纽畅通走"主题单张,并即场对违例者进行劝喻及检控。 根据本局的分析,在交通繁忙时段,约翰四世大路与殷皇子马路,以及翰四世大路与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交汇处,较常出现车辆因争先恐后而不理会前方不通而抢入黄格停留,阻碍横向车辆通行的情况。 交汇点停车是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行为,其一则阻碍他方行车道,造成淤塞连锁交通路网;二则容易引发交通意外,对自身亦无好处。根据本澳《道路交通法》的规定,驾驶员根据交通状况而预见其车辆一旦驶入十字形交叉路口或T字形交叉路口后将不能移动而会影响横向交通,则不应驶入,即使让先规则或交通灯允许其驶入亦然,违反规定者,可被科处罚款澳门币300元。 治安警察局呼吁驾驶者接近交汇处时,应该放慢车速,预先观察前方车流情况,若发觉未能即时通行,应耐心停车等候,切勿抢入交汇范围例如黄格等候横越交汇点,这样会明显对其他方向来车造成障碍,往往导致 "打困拢"的情况;驾驶者应该着重公德,摒弃自私急躁,尊重其他道路使用者,否则因快得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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