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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赴京拜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障基金日前赴京拜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他相关部门及机构,了解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并期藉加强联系与交流,利於日后探讨有关本澳与内地社会保障体系衔接与融合的可能性。 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叶炳权於5月6日至9日期间,率副主席陈宝云、委员岑锦燊及李振宇、社会保障厅厅长杨婉丽、供款事务处处长陈宝仪和中央储蓄制度小组职务主管梁伟莹等前往北京,拜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一行人於5月7日上午首先拜访人社部,与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除延君等会面。人社部代表向考察团介绍内地社会保障制度概况。有关制度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管理制度及生育管理制度组成,其中养老保险分为城镇基本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社部预计今年可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的。而面对人口老化,未来除坚持实施「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外,亦会加强资金储备及考虑延后退休年龄。关於内地与本澳社会保障体系衔接方面,人社部认为可先统一基本原则,并以合作较紧密的广东省作示范,再按各地情况研究可行方案,日后双方可就有关议题保持交流及讨论。 考察团翌日上午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下,到访丰台区社保中心,参观有关前线服务大堂及支付柜枱服务,并与市人社局副局长李淑萍等举行交流会议。会上双方互相介绍两地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情况。北京市社会保险工作由强制性社会保险、年金及个人投保商业保险组成。强制性社会保险方面,雇主及雇员每月需分别按雇员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0%及8%缴纳供款,另医疗保险10%及2%、失业保险1%及0.5%、生育保险由雇主缴0.8%;自雇人士则按该地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4.9%及1%缴纳养老、医疗及失业保险。目前养老金待遇为人民币2500元,替代率约五成。 同日下午,考察团亦拜访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与理事长戴相龙等会面。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於2000年成立,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用作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投资方式为由其直接投资或委托管理人进行投资各占一半。过去11年间,年均收益率是8.41%,比同期通胀率高出6个百分点。2006年底起,其受托管理9个试点省市个人帐户基金,取得不俗的回报,今年起更受托管理广东省部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结馀资金。为应对全球老龄化现象,未来会推动基金筹集实行制度化管理、合理配置资产等,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其后,一行人到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副主任閰青春等接待。双方在会上就国家及本澳社会保障制度执行现况及老年人服务发展进行交流。 社保基金表示,是次访京主要是与国家社会保障范畴相关部门及机构加强交流,尤其按《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港澳台人员於内地工作必须参加社会保险,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亦提及应「建立粤澳社会保障交流合作机制,研究解决两地跨境工作、生活人员的社会保障衔接问题」,未来会积极与内地联系,以广东省为起点,探讨本澳与内地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衔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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