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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澳电提交的新口岸停电事故报告


能源业发展办公室已於2011年3月3日收到由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於2月24日发生在新口岸皇朝区的停电事故报告。现摘要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澳电的调查报告所述,事故发生在新口岸变电站的定期维修期间。事发时维修队正在进行定期维修的测试任务。按照测试程序,进行第一个开关动作时间测试时,要将Q51和Q53开关掣合上,而当完成第一个测试进行第二个母线切断开关测试时,必须先将之前合上的Q51和Q53打开。但在没有打开Q51和Q53下继续进行第二个测试,结果导致操作母线切断开关(Q01)的过程中,发生高压母线抢火,最终令全部66千伏高压线路的保护开关自动跳掣而令到变电站停电,显示操作上出现重大的人为疏忽。停电发生在当日上午11时08分,11点22分后完全恢复,停电时间由4分钟到最长时间14分钟。受停电影响的大厦共79座,7428个客户。 事故后经设备供应商的初步检查和评估,判断受影响的设备主要是编号为601的一个开关掣柜,有可能需要更换或修理其中的一些零件。因此,仍需要作全面的检查以确定。 在报告中,澳电分析事故的起因由四方面的差异造成:1)执行高压设备维修的方法;2)维修工作程序的步骤;3)防护警告标示程序;4) 维修队伍的责任及能力。 就此,澳电提出三点改善建议,分别为:1)重新检视决定维修频率的条件,减少维修风险;2) 重新检视维修测试程序表,加强重点任务的协调、更多控制措施及列出涉及的风险等;3) 重新检视防护警告标示程序,以确保按必须的安全程序要求执行工作,同时加强维修队伍的培训。 就以上事故报告,能源办表示,报告内容初步显示事故涉及操作上的重大人为疏忽,政府将会跟进研究按照专营合同的规定澳电需承担的责任。同时要求澳电就报告结果於一个月内提交详细的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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