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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按序安排望厦平民新邨居民调迁至望善楼


房屋局於本周一起按序安排望厦平民新邨租户到房屋局签署望善楼社屋租赁合同并派发所拣选单位的锁匙,首三日已为177个租户办理手续,租户在完成相关手续后便可搬迁到望善楼新单位。截至今日(2日)下午,约115个领取锁匙的租户到望善楼视察环境。房屋局预计社屋租户可於3月底完成搬迁。 特区政府高度重视居民的住房问题,一直依循善用公共资源政策,协助有实际需要的市民解决住屋问题。房屋局於本周一起根据已公开抽签排序的名单进行望厦平民新邨租户的调迁上楼工作,为加快效率及优化程序,房屋局先安排租户出席社屋租户须知讲解会,使之了解社屋承租人的义务、应注意的事项及有关违规之罚则。房屋局亦呼吁前来办理租约前,倘租户之团人数出现变化,需预早通知房屋局。 公共房屋为社会福利性质,特区政府在满足居住者日常生活需要的同时亦需考虑到公共资源合理投放原则,而其建造须以经济、实用为原则,从节约建造成本及土地资源并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房屋资源之角度进行设计,故每一公共房屋之设计及建造,其建筑布局设计、建造材料以及设施等方面须以符合成本效益,安全的条件,以达至善用公帑的目的。 考虑到用於社会房屋维修保养之费用涉及公帑,检查渗漏水过程繁复及困难,为了更好地善用公共资源,节省供排水系统之维修和保养费用,公共房屋之供排水管道多年来均采用明露设计,以便一旦有问题发生可快捷地进行相关管道的维修,增加效率之馀,也避免对住户的生活构成不便。 此外,特区政府一直严格监管公共工程施工之施工质量,每一承揽公共工程之承建商均需提供两年之保固期,当出现损坏时进行修缮工程。 为妥善处理社屋租户之调迁,考虑到部份有需要的租户在搬迁上的困难,如独居长者及伤残人士,房屋局早前亦已作出安排,上周分别与街总望厦社区中心及工联望厦老人中心协调,并将由社团组织义工队伍在搬迁期间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适切的协助。 位於慕拉士大马路的望善楼现已落成使用,配合社区实际需要增设相关社会服务设施,包括地下三层公共停车场,提供400多个私家车及电单车车位(当中4个车位预留作残障人士使用),此外,1至3楼将设有不同的社会设施,主要是把三层的平面分间成多个独立用途的空间,作为现时望厦新村内社会设施的新选址。当中包括图书馆、老人中心、托儿所及社区中心等。四楼则为休憩花园,设有绿化区和多项康体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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