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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就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举行首场公众咨询会

特区政府就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举行首场公众咨询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今(3)日就修改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举行首场公众咨询会,听取社会大众的意见和建议。咨询会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会议厅举行,逾200名市民出席了咨询会。

公开咨询会由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主持,以及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玉英、司法警察局局长薛仲明、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曾翔及张国华等政府代表,就与会人士表达的意见及提出的问题作交流。

黄少泽司长表示,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特区的宪制责任,也是包括澳门居民在内全中国人民的法定责任,因此《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完善,十分需要社会各界和全体居民的关心和积极参与推动。特区政府希望藉着公开咨询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凝聚最大的社会共识,定出修法方案。

咨询会上,共有25位市民发言,发言的市民均支持修法,认为修法有迫切性和必要性,能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合社会实际发展需要。大部分发言者关注法律生效后如何加强宣传推广工作,让广大市民正确、清晰理解法律内容,尤其是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强化他们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同时,亦就咨询文本中有关增订“教唆或支持叛乱罪”、引入“情报通讯截取”措施、“临时限制离境”措施、“保护管辖原则”,以及罪行的刑幅及加强网络安全执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政府代表详细回应市民提出的疑问和意见,指出在国家安全教育方面,政府将与社会各界尤其教育界紧密合作,持续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大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在执法工作方面,政府代表重申本澳司法、执法一贯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只有作出了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才会被惩处,强调是次修法旨在严密法网,使对犯罪事实的处罚有法可依,完善现行法律的不足之处。政府将继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法案文本。

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公开咨询期由8月22日至10月5日,期间共举行八场咨询会,包括五场业界咨询及三场公众咨询会。早前,当局已举办了三场业界咨询专场,收集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澳区委员、政法、经济及社会文化等界别人士的意见。按照公开咨询工作安排,为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公众咨询会尚余两场,分别定于9月6日(周二)和9月16日(周五)的晚上七时半举行,地点同为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会议厅。有意参加的居民可经专题网页(www.pj.gov.mo/RLDSE/zh/default.html ) 或致电8800 6323报名。除参加咨询会外,公众亦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方式对咨询文本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咨询文本除可登入专题网页下载外,亦可在咨询会现场、保安司司长办公室、司法警察局、公共行政大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等地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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