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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一宗申请进入批地程序 政府将优化 “路环旧市区土地批给申请计划”相关工作


在政府收到的"路环旧市区土地批给申请计划"的申请个案中,有两宗早前已获政府批给土地,另有两宗基本符合申请资格,政府正进行研究和分析。当中一申请的建筑计划符合城规条件及建筑条例的要求,现已进入批地的后续行政程序。为了推动"计划"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政府会在现时"特事特办"的处理方式上,将计划设立跨部门审批机制进一步加快审批工作。 通过土地批给解决历史问题
特区政府一直十分关注离岛居民的生活,为协助路环旧市区居民维修楼宇,提升生活质素,创造该区的营商空间,藉以推动旅游、改善整体环境起积极作用,更为处理该区居民住屋问题提供有利条件,政府按照城市规划,积极地按先后缓急原则处理该区的各项问题。土地工务运输局2009年4月推出"优化路环旧市区可行性研究"作公开谘询收集民意,经进一步分析研究及徵询法律意见后, 8月实施了"路环旧市区详细建设规划",并於同年10月推出"路环旧市区土地批给申请计划"。 政府指出有关"计划"的目的是为有序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现行法律,以维持现有楼房或重建方式,在符合城市规划、文化部门要求及所有现行建筑条例的前提下,透过免公开竞投土地批给,让特区政府成立前已持续居住在路环旧城区而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居民,继续在原址居住或商住。 设跨部门审批机制加快处理
政府自2010年4月起,陆续收到14宗有关该计划的申请,位置涉及船人街、入便村、水鸭巷、计单奴街及中街等处,当中,有两宗位於田畔里的申请个案已获得政府通过及已作出土地批给,土地工务运输局亦已核准承批人提交的工程计划。 其馀申请个案中,有两宗申请基本符合资格,当中一申请须修改建筑计划,而另一申请的建筑计划已符合城规条件及文化局要求,具备条件进行土地批给,当局正跟进后续行政程序,稍后会提交土地委员会讨论,如获批给其合同条件会与已批的两宗个案相仿。此外,有四宗基本符合申请资格的个案,因其建筑计划不获文化局通过而须要修改。 为了加快审批程序,政府在推出有关计划之初亦配合以"特事特办"的方式处理申请。但由於"计划"涉及的路环旧城区范围具有社会及文化保育价值,当中更涉及到一些重要具建筑艺术价值的建筑物及纪念物,因此,居民提交的建筑计划除了要符合建筑条例及城市规划外,亦须谘询文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土地工务运输局将因应申请个案的需要而与文化局开会,共同审核申请,让申请者在有关机制下能尽快得知审批结果,从而有助合资格的申请人尽早修缮或重建居所。 另一方面,政府亦将会加强宣传推广,以及保持与民间社团沟通,让申请者更清晰政府要求的申请条件及须注意的事项。 批地在使用上有更严格规定
规划方案涉及的路环旧市区居民,如有意将居住楼房进行维修,只要建筑计划符合城市规划及文化部门的要求,政府会对申请依法处理。政府强调,一切未获政府审批而擅自维修、重整或重建楼房,均被视为违法工程,政府定会加以制止,以维护路环旧市区城市规划的完整性,及保育具文化价值的旧市区及渔村风貌。 政府去年批出的首两幅路环旧市区土地皆位於田畔里,面积分别是23平方米和24平方米,均用作兴建一幢属单一所有权制度、楼高三层作住宅用途的楼宇。租赁期是25年,并可续期。基於"计划"的目的,政府在土地溢价金方面提供了折让,而承批人必须一次性全数缴付。有关批地合同与一般住宅用途的批地合同条款有所不同,无论在土地利用期、转让及土地上建筑物之出租都会有更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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