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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起分批退还2022年度陆路交通运输豁免款项及9月28日起分批发放一次性燃油及能源补贴


特区政府今(9月26日)起分批退还2022年度获豁免的陆路交通运输范畴指定税项及费用,并由9月28日起分批发放的士驾驶员一次性燃油及能源补贴。相关款项主要透过银行自动转帐及派发结算单两种方式发放,首批次透过自动转帐发放给已选择银行转帐方式的合资格人士,对于未能透过自动转帐取得退款的人士,将以财政局的结算单方式派发,具体派发时间及安排将另行公告。

交通事务局9月28日上午10时起开放网上查询系统( www.dsat.gov.mo/r/eq.htm ),供上述合资格人士查询款项退还及补贴发放的途径及有关资讯。

根据经第8/2022号法律《修改〈2022年财政年度预算案〉》第四条增加的第21/2021号法律《2022年财政年度预算案》第二十三-A条规定,合符资格的车主可获退还2022年度的车辆使用牌照税;根据第34/2022号行政法规《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各行业造成负面影响的优惠措施》第十一条,豁免于2022年缴付《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所规定的部份费用以及《陆路跨境客运规章》所规定的发出准照及续期费用;此外,根据第36/2022号行政法规《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的士驾驶员造成负面影响的补贴计划》,合符资格的士驾驶员可获发放最高澳门元12,000元的一次性燃油及能源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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