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 根据第 12/2015 号行政法规《都市建筑及城市规划范畴资格制度的施行细则》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的规定提出,经实习及持续进修委员会决议获得录取参加认可考试资格的私营部门人士及决议获豁免实习并获得录取参加认可考试资格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申请方式
- 亲临办理 – 前往土地工务局办理。
- 网上申请 – 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登入建筑、工程及城市规划专业委员会网站www.caeu.gov.mo办理。
报考期限
自考试通告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日起至考试通告规定之报考截止日期前。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亲临办理
- 填妥的由委员会提供的申请表(CA08);
- 有效之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 经实习及持续进修委员会决议获得录取参加认可考试资格的证明文件影印本;
- 经实习及持续进修委员会决议获豁免实习,并获得录取参加认可考试资格的证明文件影印本。
- 网上申请
- 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登入建筑、工程及城市规划专业委员会网站,并填妥申请所需的相关信息
必须出示文件:
申请人附交的文件影印本,必须出示正本,经部门职员核对后发还。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
土地工务局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接待柜台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澳门元300元。
缴费说明:
- 可以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澳门通、MPay、银联闪付、银联云闪付、澳门中银手机银行、丰付宝、广发移动支付、国际付、工银e支付、UePay澳门钱包、支付宝、微信支付、支票或本票支付,申请时缴交;
- 按照第22/2008号行政法规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使用支票作为支付工具时,有关签发日期不得早于支付日期三日。再者,其金额等同或超过澳门元5万元者,必须附同该银行的付款保证(或必须以本票缴付);
- 可使用中国银行/中国银行信用卡机构或大西洋银行发出的信用卡/借记卡,付款总金额必需相等/少于澳门元10万元。每次以信用卡/借记卡缴费仅可使用一张信用卡缴付全数。于每年的最后七个工作日内不接受信用卡/借记卡缴款。
注:
澳门通、银联闪付、银联云闪付之付款上限为澳门元1,000元 ;
MPay之付款上限为澳门元20,000元。
备注/申请须知
- 根据第 12/2015 号行政法规《都市建筑及城市规划范畴资格制度的施行细则》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的规定提出。
- 经实习及持续进修委员会决议获得录取参加认可考试资格的私营部门人士。
- 经实习及持续进修委员会决议获豁免实习,并获得录取参加认可考试资格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