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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预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制度》法律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预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制度》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过量饮用酒精饮料对身体造成严重损害,尤其是身心未成熟的年轻人,故此,特区政府制定《预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制度》法案,禁止在公众地方向未成年人销售及提供酒精饮料,以防止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

法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法案订定酒精浓度在百分之一点二以上的饮料为“酒精饮料”。

二、法案禁止在公众地方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禁止聘请或指示未成年人在上述地方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禁止未成年人以自雇方式在上述地方销售酒精饮料,未成年人不得在公众地方饮用酒精饮料,禁止以任何远距离方式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尤其以互联网及邮递方式。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者须在有关地方以显眼方式张贴特定标志。

三、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向未成年人提供关于有害饮用酒精饮料对健康所引致的危害的资讯及教育,公共部门应向市民宣传有关资讯,卫生局应提供酒精成瘾的治疗及复康服务。

四、处罚制度。在公众地方向未成年人销售或为商业目的提供酒精饮料,科澳门元二万元罚款。法案同时订定其他行政违法行为和附加处罚的规定、不予控诉的情况、卫生局的监察措施,以及对作出违法行为所使用的物件、酒精饮料、酒精饮料自动售卖机或广告媒介作出保全性扣押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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