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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司法年度开幕典礼

2022/2023年司法年度开幕典礼

澳门特别行政区2022/2023年司法年度开幕典礼于10月19日下午3时30分假澳门文化中心综合剧院举行。典礼由行政长官贺一诚主持,立法会主席高开贤、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检察长叶迅生、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主席刘焯华和澳门律师公会理事会主席华年达列席主礼台。

出席典礼的嘉宾有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严植婵、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署理特派员王冬、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法律工作部部长李雪飞、主要官员、行政会委员、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法官委员会委员、检察官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法院及检察院司法官、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局级官员、律师等三百多名嘉宾。

行政长官贺一诚、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检察长叶迅生及澳门律师公会理事会主席华年达分别在典礼上致辞。

行政长官贺一诚致辞时表示,2022年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澳门受冲击最大的一年。行政长官希望借此机会向积极参与抗疫工作的各位司法界和法律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行政长官指出,回归以来司法机关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捍卫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为“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在澳门的成功实践,提供了重要保障,作出了极大努力。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的最高原则,坚决防范和阻止外部势力干预破坏,坚决捍卫国家和特区的安全与稳定,是特区政府和司法机构的共同责任。在新的司法年度,特区政府将继续守护法治,坚持依法施政,尊重和维护司法独立,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加强司法人员培养,支持司法机关的软硬件设施优化,与时俱进,共同推进澳门的法治建设,共同推动具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致辞时表示,过去一个司法年度,尽管澳门特区仍然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但三级法院继续正常有效运作,共受理各类案件16,690宗,审结各类案件16,119宗,未审结案件为11,701宗。虽然新冠疫情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尤其是对初级法院的庭审带来比较大的影响,初级法院不但仍能维持良好的运作状态,整体案件庭审排期还较上一司法年度有了相当程度的改善。

岑院长在回顾三级法院过去一个司法年度的运作情况时,和与会者分享下列几点:一是行政司法上诉案件大幅下降,远远高于下降百分之十的平均数,行政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受理相关案件的数目均有所减少,减幅分别为24%、26.32%和59.30%。二是诈骗案件始终居于高位,而且恶性增强。因此,在加强打击力度的同时,有必要继续加强宣传和教育,预防类似案件的发生。三是劳动民事案件减少,初级法院受理的普通宣告劳动民事案件140宗,同比大幅下降了41%;受理的工业意外案件256宗,5年来首次降到三百宗以下,比上一个司法年度减少了98宗,减幅为27.68%。四是涉及解释和适用基本法的案件,过去一个司法年度,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在审判中涉及对宪法和基本法有关条文的解释和适用的案件14宗。特区法院在审理上述案件时,忠实履行基本法赋予的可在审判案件中解释基本法相关条款的职责,通过对宪法和基本法有关条款的解释和适用,捍卫了国家宪法和基本法所确立的特区宪制秩序,维护了居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得到完整、准确的有效实施。

岑院长提到过去一个司法年度特区法院除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外,还开展了相应的工作:第一、配合政府防疫。今年6月中旬至8月初,澳门出现了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最严峻的疫情形势,为了配合政府的防疫工作,法院系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是遵照特区政府宣布采取的防疫措施,对各级法院的运作进行及时的调整。二是初级法院依照简易刑事诉讼程序及时审理了12宗违反防疫要求的案件,经审理,裁定相关案件的嫌犯违反防疫措施的罪名成立,起到了给社会一定警示作用的效果。三是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组织了90多人的法院防疫支援队参与特区政府维生支援小组的工作,期间共执行任务11次。这是法院系统工作人员首次走出司法机关,参与到由特区政府组织的抗击灾害的活动中来。第二、推进司法电子化。今年9月1日,《以电子方式送交诉讼文书及支付诉讼费用》的法律生效实施。这是澳门诉讼制度中首次引入电子方式,是推动诉讼程序电子化的一个良好开端。据统计,从“法院电子平台”今年9月1日正式上线至本月17日,通过该平台提交的诉讼文书443份,涉及案件360宗,占同期接收诉讼文书总数的7.23%,其中,起诉状32份,占同期开立案件总数的4.51%;通过线上支付的诉讼费用2,081,985.00澳门元,占比为28.33%。相信随着上述两项电子服务的全面投入,以及实务经验的积累,将为下一阶段的诉讼程序电子化提供借鉴,从而有助于进一步深化澳门司法诉讼的电子化。第三、建立司法保密制度。司法保密事项的规范与管理事关国家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安全、涉案当事人重要利益及司法公信力,是确保法院正常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此,在参照特区政府《保密工作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务的具体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和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前提下,制定了《法院司法保密管理指引》,明确了应予以保密的事项和处理保密事项应遵循的原则,建立了一套适用于各级法院司法诉讼全过程的保密程序与管理措施,并设立了相应的制度,以及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岑院长指出,澳门正处在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一国两制”实践进入新阶段。为达致“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的目标,就必须要以开阔的视野、创新的思维直面各种问题和挑战,为此应留意如下两点:一、要着力推进法律制度的完善与改革。上月底,终审法院扩大合议庭根据特区《基本法》和《回归法》的有关规定,就是否继续适用72年前由葡萄牙共和国制定并命令在澳门地区生效的《税务执行法典》作出了统一司法见解,宣布该法典在特区成立时停止生效的同时,确定在立法会通过新的有关《法典》生效前可以作为过渡参照适用,从而避免了这一重要领域出现法律真空,同时消除执法上的混乱状况。而事实上,特区成立二十三年后的今天,纵观《回归法》可以发现,该法内指明被废除但仍可参照适用的法律制度不少仍在生效。接下来,终审法院还要就六家博彩企业是否属于以专营制度经营业务之公司,从而确定为着1995年颁布的《刑法典》规定之效力,该等企业的五万多名员工是否等同于公务员作出统一司法见解,以便决定他们是否处以以公务员为犯罪主体的罪名。其实,在2002/2003司法年度开幕典礼上,岑院长已明确指出《税务执行法典》处于空白状态,希望行政和立法机关尽快制订有关法律;此外,法院在2003年,已提出因应世界上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创新制度安排,对《民事诉讼法典》进行全面的修改,以便简化诉讼程序,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在1999年颁布生效的《行政诉讼法典》生效至今,23年来基本没有变化。而在最近二十年期间,内地对《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分别进行了三次和四次大的修改,最高法院对该两法作出的司法解释分别有六次和五次;期间,与我们制度相似的葡萄牙对《刑事诉讼法典》作出了三十四次修改,对《民事诉讼法典》的修改更达到四十次之多,对《行政诉讼法典》也作出了十次重大修改。因此,我们实有必要如国家最高领导人所讲,“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因为“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实有必要根据澳门回归二十多年来社会经济发展变革的实际情况,认真审视澳门各种法律制度,尤其是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大胆创新,敢于借鉴那些在其他法律体制中得到有效实施的、并代表最新发展趋势的新制度,及时将它们引进到澳门的法律体系中来。二、大力推进司法协助。切实推进区际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不但是当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外部环境以及港澳特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之必然要求,而且与澳门是国家一个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宪制地位和落实《基本法》第93条规定相一致。我们有必要从革新思维的角度进行思考,抛弃旧框框的约束,大胆创新,完善这一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在民事司法协助方面,建议着力切实推进澳门与深合区司法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建立完善高效的跨境商事审判、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信息技术与法治建设融合发展,建立彰显“一国两制”制度优势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区际民事司法协助体系,为粤港澳大湾区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提供新助力。同时着力推进与香港特区有关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填补现存的空白。在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方面,应该尽快重启《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立法工作,就新时期区际刑事司法合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关的实体条件和程序等作出规范,填补回归以来所存在的这一重要法律的空白,使司法机关及执法部门在区际刑事司法合作方面有法可依。同时应尽快启动与内地和香港就刑事领域的司法合作开展谈判和磋商,重点解决有关刑事司法文书的送达和调查取证、逃犯移交、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被判刑人移交等问题。应该说,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打击跨境犯罪,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公私法人和广大市民合法权益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不应长期缺位。

岑院长亦提到,过去几年先后有7位法官退休离开司法官队伍,回归前后入职的一大批本地司法官已进入大规模离职交接期。第六届司法官培训课程已于今年八月展开,预计两年后二十位学员将可投身到司法官行列,以应付司法运作之需。

岑院长还感谢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对三级法院办公大楼建造工程的支持,期望有关工程能按期完成,从而彻底解决司法机关运作设施不足的问题。

最后,岑院长仅代表特区法院感谢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立法会、检察院、律师界朋友以及社会各界过去一年来对三级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检察长叶迅生致辞时表示,在2021/2022司法年度,检察院刑事立案11,034宗,较上一司法年度的12,452宗减少11.39 %;结案11,727宗,其中,经侦查作出控诉3,070宗,归檔8,421宗;提起刑事案件上诉39份,作出刑事案件上诉答覆434份。于过去一个司法年度,在民事劳动诉讼方面,检察院参与民事诉讼案件816宗,较上一司法年度的794宗微升2.77%;参与劳动诉讼案件381宗,较上一司法年度的594宗减少35.86%;在行政诉讼的案件方面,检察院参与行政法院新开立案件81宗,同比减少48.08%。另外,针对疫情期间涉嫌违反防疫措施或扰乱抗疫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检察院在过去一个司法年度立案共82宗,并对35名嫌犯提出控诉。

检察长指出,在新一届司法年度为履行检察院维护法治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有以下数项工作要求:一、正确理解“一国两制”方针,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特区稳定发展。“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坚守“一国”之本,才能实现“两制”和谐相处。全力预防和遏止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特区繁荣稳定发展的不法行为,是保障澳门特区的可持续发展和澳门居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基础,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将严格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二、廉洁自律,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检察院必须坚持廉洁自律,不忘初心,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切实回应市民大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三、提升检察团队的专业形象,强化司法便民。检察官团队必须与时并进,加强持续进修和增强法律专业知识。同时,检察院将积极配合司法诉讼电子化的发展进程,持续优化司法业务、行政业务和便民服务的信息化系统功能。

澳门律师公会主席华年达致辞时表示,自2020年2月以来,受到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律师们的职业活动普遍经济下降,去年注册律师人数亦有所减少。

另外,华年达主席还对司法效率、司法机关的设施、司法改革、《法院诉讼费用制度》的修订和促进解决争议的其他替代等问题,表达了关注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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