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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推出澳门炮竹业馆藏文化品牌产品征集计划


为辅助及推动澳门原创品牌的发展,文化局推出“澳门炮竹业馆藏文化品牌产品征集计划”,由11月15日至12月30日接受申请。征集计划将由评审根据综合评选准则进行甄选,文化局将授予获选者全部或部分使用文化局关于澳门炮竹业的局方馆藏资源,以生产及经营相关文创产出物。

文化局以公开征集方式向本澳文创企业推出“澳门炮竹业馆藏文化品牌产品征集计划”,授权澳门文创企业使用文化局关于澳门炮竹业的局方馆藏进行文创产品的设计、制作、生产及销售,鼓励澳门文创企业运用炮竹挖掘澳门文化元素,让市民及旅客认识澳门炮竹业的历史及文化,推广澳门文化的独特性,带动文创产业提升。

申请者须符合申请规定内所载之相关条款,由文化局人员、公共行政部门代表及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审团将根据方案之可行性、完整性及创新性,产品的原创性、多元性、文化含量及吸引性,以及经验等评审准则进行甄选。文化局将授予获选者全部或部分使用文化局关于澳门炮竹业的局方馆藏资源,以生产及经营相关文创产出物,使用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可申请续期。

有关计划详情及申请规定可浏览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有意申请者可电邮apply.DPICC@icm.gov.mo登记索取相关馆藏资源图檔作参考。申请者可于11月15日至12月30日期间将申请文件递交至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查询可于办公时间致电8399 6296与刘小姐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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