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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破水路走私龙虾案 拘4内地人

用作走私的机动胶艇

澳门海关持续密切留意周边地区海上走私态势,与邻近地区执法部门保持联络及交流情报,在沿岸及海上部署反走私行动,利用海域智能监控系统全天候监察澳门沿岸及管理海域状况,以打击各类不法活动。于本月8日,海关于路环乡村马路对开海面破获一宗走私鲜活龙虾出口案件,缉获7箱鲜活龙虾共146只,约重184公斤,海关依法将4名涉案人士移交检察院侦办。

8日凌晨约2时,海关透过海域智能监控系统,发现路环乡村马路对开海面有可疑船只,怀疑正进行不法活动,于是立即调派巡逻关员、无人机小队及快艇进行海陆空联合监控及堵截。快艇到场后截获一艘机动胶艇,船上有3名男子及5箱鲜活龙虾,而巡逻关员亦于附近沿岸发现2箱鲜活龙虾,并截获1名男子。海关怀疑上述人等正进行不法活动,将涉事机动胶艇及4名男子带返海关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船上3名男子是从内地驾驶机动胶艇到达案发现场海面,并登上岸边将鲜活龙虾搬到船上准备走私到内地,而岸上男子则受人指使负责把风,声称事成后可获取300元人民币报酬。至于涉案的7箱鲜活龙虾,是由2名不知名男子由一辆白色汽车上搬到路边,再利用绳索拖到岸边后随即驾车离开。

4名被截获的男子均来自内地,年龄介乎19岁至49岁。海关根据《对外贸易法》及《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将4人移交检察院处理,一经定罪,前者可处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二百日罚金,后者可处五至十二年徒刑,而当中负责驾驶船只及在岸上把风的2名男子更涉嫌触犯《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许可的法律制度》所指的「协助非法出入境及非法逗留」罪,其中负责驾驶船只之男子已被司法机关采取羁押强制措施。海关将继续追查其他可能涉案人士的身份。

海关提醒,在许可的地点以外进行货物进出口活动属刑事行为,可被科处徒刑,任何人士切勿因贪图利益而从事不法活动。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透过海关热线28965001、传真28965003或电邮info@customs.gov.mo向海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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