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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就一则关于临时注册工程车辆未能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境澳门之报导作出回应


就有传媒报导,一辆临时注册入境澳门的内地工程车辆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境澳门时,因未作出入境申请不获放行,并需将车辆驶回内地一事,澳门海关高度关注。鉴于涉事人向传媒反映的情况失实,严重影响澳门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的形象,亦严重妨碍海关依法监管车辆出入境的工作,海关有必要作出以下澄清及回应,以正视听。

事件发生于昨(15)晚约9时30分,一辆临时注册入境澳门(即俗称的“T牌”)的内地工程车辆经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入境时未获系统识别及放行,海关关员即时上前了解及核对相关文件,发现该车辆仅具备由交通事务局发出之临时进口准照,欠缺由澳门海关签发的车辆边境通行证,有关司机表示忘记提前向海关作出相关申请。

根据第3/2006号行政法规《车辆进出澳门特别行政区陆路边境的监管》,所有经海关检查站来往澳门与内地及香港之间的跨境车辆(包括粤澳两地牌车、横琴单牌车、港澳跨境车及澳车北上等)均须向澳门海关申请车辆边境通行证;而属临时性质的出入境车辆,则可根据上述行政法规第六-A条规定,向海关关长申请一次性的通行许可,申请边境通行证是车辆出入境澳门的必备文件。

关员即时向司机解释因其欠缺相关文件,依法不能给予放行,同时建议该名司机可即时作出书面申请,海关将酌情作加急处理,而在等候处理期间须将车辆停泊于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地点。涉事司机对补办书面申请的要求表示不满,并于晚上约10时将车辆驶回内地方向。于晚上11时许,涉事司机再次驾驶车辆折返至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入境识别区,关员再次向其了解书面申请情况,获回应正向雇主了解相关事宜。至今(16)日凌晨约1时,该车辆再次驶回内地方向。

今日上午10时7分,该工程车辆的所有权人透过传真方式向海关作出补办申请,海关于10时15分作出批核,并于10时22分作出通知。该车辆于上午10时45分到达入境货场,并于11时2分完成所有清关手续及进入澳门。

由以上事实可见,事件是因相关人士疏忽,仅完成了在本地行驶的资格申请,未有向海关申请通行口岸的文件而引起,当中并不涉及行政部门间的沟通问题,也不存在讯息不透明的情况。另外,事件发生后,关员亦即时到场了解,热心给予建议,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期间亦表示部门将酌情加急处理,惟涉事人并没有配合即场作出补办,关员不予以放行属正常执法,同时亦没有如报导所描述的限制其离开。

在今次事件中,涉事人不仅没有按程序完成相关文件的申办手续,更将相关责任推卸到政府部门的执法程序上,亦向传媒作出与事实不符的描述,严重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就有关行为,海关表示遗憾及作出强烈谴责。

海关呼吁跨境车辆驾驶者应主动了解及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免影响通关流程,如有疑问可致电海关查询热线8989 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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