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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接获1宗工作场所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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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今(20)日接获1宗工作场所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通报,具体如下:

患者为东望洋新街一间甜品水果店1名员工,澳门居民,女性,27岁,收银员,5月19日在店内进行收银工作,下午6时许感到头晕、呕心,症状持续;晚上8时由救护车送往仁伯爵综合医院治疗,经检测后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转介镜湖医院进行高压氧治疗,现时情况稳定。

患者称当时还有4名员工在厨房工作,其中1人亦称出现头痛,症状较轻,没有到医院接受治疗。此外,店内厨房排气装置连通收银区域,没有排出街外,事发时开启空调,店铺玻璃门没有打开,初步怀疑是通风不良环境下造成有害气体积聚所致。

一氧化碳是含碳物质不完全燃烧的产物,吸入后与人体内血红蛋白结合,使其失去携带氧气能力,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轻者头昏、恶心、呕吐,重者可昏迷乃至死亡。故此,燃料炉具均应在良好通风状况下使用,否则极易产生一氧化碳中毒。

卫生局呼吁居民注意下列预防要点:

1、确保气体热水炉排气管道接驳至室外,并保持室内有效通风;

2、正确选择、安装和使用气体热水炉:

(1) 选用较安全型号的热水炉:密封式最安全,普通烟道式次之;一般家庭不应使用无烟道型号;

(2) 在适当地方安装:室外露天用的热水炉不可安装在室内或露台,普通烟道式热水炉亦不应安装在浴室;

(3) 正确安装:必须由技术人员适当安装,尤其排气管应正确驳至通往室外;

(4) 正确使用和维护:应确保进气和排气管道畅通和开口处的通风,非封闭式热水炉使用时一定要确保炉具周围的通风。热水炉安装在露台时也应确保露台没有过多衣服杂物或纱窗积尘影响通风,并紧闭通往室内门窗以防废气反流入室内。

3、其他可能产生一氧化碳中毒的情况

(1) 切勿在任何不通风的空间使用明火煮食、煮水、烧烤、取暖或照明,包括使用各种气体炉具、火水炉、烧炭或烧柴;

(2) 不要在不通风的停车场、维修场等空间长时间发动汽车、燃油发电机等燃油设备;

4、在曾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危险的地方,安装一氧化碳警报器。

一旦发生意外/怀疑中毒情况,则必须:

1、保持冷静;

2、立即离开,前往(或协助中毒者移至)通风良好的环境,并松解衣物;

3、尽快求医或拨打紧急电话求助。

如欲查询或下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指引,可至卫生局网页—专页—资讯专页—伤害登记与预防资讯—卫生指引,https://www.ssm.gov.mo/portal/InjureRegPrevent/ch/mai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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