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费者保存消费凭证的维权意识,消费者委员会于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举办“存凭有理2023”活动,参加者于活动举行期间,凭“诚信店”发出单笔金额50澳门元或以上的消费凭证即可登记抽奖,欢迎居民踊跃参加。
每期抽出43份奖品
消委会举办的2023年度“存凭有理”活动分两期进行,第一期由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第二期由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凡于全期活动结束前年满三岁的澳门居民,持“诚信店”于上述期间发出,单笔消费满50澳门元或以上金额的单据等消费凭证,在“诚信店”手机应用程式内登记,或将填妥指定资料的消费凭证副本,投入消委会办事处(地址:高士德大马路26号)的活动收集箱内即可参加抽奖,每期设43份奖品:头奖、二奖及三奖各1名,分别获2,000澳门元、1,500澳门元及1,000澳门元的银行现金礼券,四奖10名及五奖30名,分别各得内附200澳门元及100澳门元的“诚信店”特别版电子货币储值卡乙张。
按“存凭有理2023”参加办法,消费凭证内须清楚显示消费金额、交易日期及商号名称等资料,不接纳电子消费凭证作登记,每张消费凭证只可登记一次,参加者登记次数不限,提醒参加者须保存用于登记抽奖的消费凭证正本,作为日后领奖证明。
凭证保障消费者索偿权利
消费凭证是发生消费争议后,消费者提出索偿的重要佐证资料,消委会持续举办“存凭有理”活动,鼓励居民踊跃参加该活动,除可获中奖机会外,亦可藉此培养及加强消费后保存单据的良好消费习惯。
“存凭有理2023”活动详情及参与是次活动逾千间“诚信店”商号名单,已载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供参阅。
查询电话:8988 9315(选择语言后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