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200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法案为金融情报办公室并入警察总局提供条件,并配合特区政府“精兵简政”的施政方针,进一步加强金融情报办公室与警方的合作,有力预防及打击相关犯罪,特区政府制定本法案。
法案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一、赋予警察总局参与预防及打击清洗黑钱、资助恐怖主义及资助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融资等犯罪活动的职责和职权。
二、在警察总局内增设具技术及运作独立性的从属机构,以履行新增的职责。
三、更改人员调动方式,以配合第13/2021号法律《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人员通则》及第1/2023号法律《修改〈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及相关法规》的实施。
四、将第5/2001号法律《订定警察总局范畴内之刑事警察当局》的内容纳入法案内作集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