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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地方举行庆典、表演及其他活动临时售卖准照的发出

申请


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 身份证明局发出之证明书副本-社团架构证明书
  2. 申请函件,内容载有:
  • 摊位数量
  • 售卖种类
  • 每摊位之面积
  • 活动地点
  • 活动开始日期
  • 活动结束日期
  • 整个活动天数
  • 摊位位置的草图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递交文件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文书暨档案中心:亚美打利庇卢大马路163号地下

确认/领取文件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 综合服务中心及市民服务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9时 至 下午 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
    注: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文书暨档案中心:
    星期一至四  早上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至5时45分
    星期五    早上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至5时30分
    注: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市民服务热线:(853) 2833 7676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批准后准照费用的10%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收费:费用按照现行市政署费用、收费及价金表

价金表:gb.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15个工作天内批覆(承诺时间是从递交申请后,齐备并符合活动所需文件翌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1. 有关申请须于举办日期前最早90天或最迟30天提出;
  2. 申请信函内容必须由社团负责人签署及盖上有关社团之印章;
  3. 如须更改活动日期或时间必须最少于15天前作出申请;

相关规范及要求

若临时售卖地点为公共街道上的行车道,必须提供交通事务局对该路段之交通管制措施文件,方得考虑发出准照。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01 01:19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