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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高利贷禁锢他人的两嫌犯被羁押


近日,警方侦破一宗涉及高利贷及禁锢他人的案件,并拘捕两名内地人士,案件已被移送检察院侦办。

案情显示,案中被害人向两名嫌犯借款赌博,事后因无法还款及支付利息,被两名嫌犯禁锢在酒店房内,期间,被害人遭暴力及威胁对待,其后被害人伺机逃脱,并透过酒店保安员报案求助。

经初步调查,两名嫌犯分别涉嫌触犯下列罪行:

­ 第8/96/M号法律《不法赌博》第13条结合《刑法典》第219条第1款规定及处罚的“为赌博的高利贷罪”,最高可处三年徒刑;

­ 《刑法典》第152条第1款规定及处罚的“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最高可处五年徒刑;

­ 《刑法典》第148条第1款规定及处罚的“胁迫罪”,最高可处三年徒刑。

考虑案中不法行为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的犯罪性质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的严重程度,为防止两名嫌犯逃离本澳及扰乱案件的侦查程序,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命令对两名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检察院将继续对案件进行相应的刑事侦查措施。

随着来澳旅客增加及博彩业的复苏,本年上半年与博彩相关的犯罪案件量较去年同期上升,为维持社会秩序及公众安宁,检察院将继续与执法部门加强合作,严厉打击破坏公共秩序的暴力犯罪行为。市民如发现任何犯罪情况,请尽快报警求助以及时阻止罪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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