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 申请表格 008/DEM (可到各服务中心免费索取或本署网站下载);
2. 申请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并出示其正本;
3. 载有公司或自然人商业企业主一切登记资料的商业登记内容证明正本或副本,如提交副
本,应出示其正本;
4. 财政局发出之本年度营业税之征税凭单副本,并出示其正本;
5. 本年度在土地工务局以实施工程项目注册的证明文件正本或副本,如提交副本,应
出示其正本;
6. 财力证明文件正本 (须由本地注册银行发出之证明);
7. 设备列表及其所放存之位置地址;
8. 负责的技术员声明书,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
9. 负责的技术员本年度已在土地工务局注册证明文件之正本或副本,如提交副本,应出示其正本;
10. 公司人员名单;
11. 承建工程之详细履历并列出年份和工程项目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三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早上 9时 至 下午 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按个别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文件必须齐备。
相关规范及要求
N/A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N/A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