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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五次联席会议今举行

召开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五次联席会议

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广东省司法厅及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今(7)日举行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五次联席会议,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主持。会议上三方汇报了各自制定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细则》,通过了联席会议认可的调解员课程,并就《评审细则》的实施安排达成共识。同时,也就三地和解(调解)协议的相互承认和执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推荐名册、大湾区律师试点工作以及共同开展法律培训等议题进行深入讨论。

张永春表示,三方已就制定大湾区调解员评审细则相关问题达成原则共识,期望尽快完成评审细则的制定,并开展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工作,共同促成大湾区统一的调解员名册早日出台。此外,希望仲裁工作联络小组继续保持沟通,深入研究仲裁员推荐名册的各项推荐条件、使用方法及监管规则等细节等,积极稳步推进有关工作。张永春还介绍了澳门特区在推进大湾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制建设方面的情况。

三地将继续以联席会议为平台,加强在仲裁、调解、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培训等领域的合作,在尊重三地法律制度差异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机制对接和规则衔接,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三方商定第六次联席会议将由广东省司法厅主办。

出席会议的三地主要代表还包括: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副厅长林楚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局长梁颖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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