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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法院与横琴深合区法院签署《交流协作纪要》

姚颕珊院长和陈晓军院长代表双方法院签署《交流协作纪要》

12月13日下午,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审法院姚颕珊院长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陈晓军院长分别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签署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加强司法交流协作纪要》。纪要包含七方面的内容:一、不断巩固和深化两地法院互访交流机制;二、双方轮流举办各类专业研讨活动;三、持续开展信息交流;四、认真执行两地司法协助安排;五、相互分享两地司法改革及司法领域信息技术应用的经验;六、共同研究和推动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相关事项;七、双方各指定一名联系人保持沟通与联络。

签约仪式后,代表团与横琴法院同行进行了座谈交流,参观了横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多元解纷中心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展示厅。

赴横琴出席仪式的初级法院代表团还有第一审法院合议庭主席盛锐敏法官,初级法院沈黎法官、陆思媚法官,以及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陈格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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