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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房屋申请期延长至2024年3月27日

经济房屋申请期延长至2024年3月27日

房屋局今(21日)于特区政府公报中刊登公告延长经济房屋申请期,由原定于今年12月27日的申请截止期限延长3个月,至2024年3月27日,补交文件则延长至2024年4月26日,让市民有更多时间对经济房屋申请作出考虑。

是次可供申请购买的经济房屋将建于新城A区的B5、B7、B8、B11及B12共5个地段,合共5,415个单位,包括1,657个一房厅、3,216个两房厅及542个三房厅单位。

申请可透过亲临或电子方式提交,只需提交经填妥及签署的申请表,以及须附同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月收入证明文件。由于房屋局已透过与澳门各政府部门互享资料,故豁免申请人提交部分由其他部门发出的证明文件。

电子申请须透过经济房屋申请专题网页(https://www.ihm.gov.mo/zh/he2023)登入“一户通”后进行网上提交。亲临申请须透过网上预约系统(https://booking.ihm.gov.mo)预约时间后,前往澳门鸭涌河南街青洲坊大厦地下K铺的房屋局办事处提交。

市民可透过电邮(he_application@ihm.gov.mo),或网上(https://www.ihm.gov.mo/zh/heapplication-enquiry),或致电2859 4875向房屋局查询。房屋局于申请期间在专题网页内公布经济房屋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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