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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于内地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医疗保险津贴计划》可透过“一户通”申请


卫生局表示,为方便居住于内地的澳门居民申请《居住于内地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医疗保险津贴计划》(下简称《津贴计划》),凡合资格人士可于3月1日起透过“一户通”提交申请资料。

根据第16/2020号行政法规规定《津贴计划》的申请人,须为居住于内地特定地区及已参加内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及澳门居民身份证的澳门居民,年龄为65岁或以上、10岁或以下、中小学教育的学生、具条件申请发放残疾津贴的残疾人士。医疗保险津贴每年发放1次,根据第204/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津贴金额上限为澳门元1,000元,津贴将按实际个人缴费金额审批发放。现时《津贴计划》覆盖大湾区9市(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及肇庆市)。

此外,合资格申请人亦可到卫生局医疗补贴计划辅助中心、透过电邮 (地址: ybjt@ssm.gov.mo),或邮寄(地址:澳门邮政信箱3002 卫生局医疗补贴计划辅助中心)提交申请。居民若有疑问,可致电2822505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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