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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澳车北上”车主及驾驶人严格遵守停留天数及行驶范围等规定


“澳车北上”政策实施至今已逾一年,根据内地资料显示,截至今年3月中旬,共有15辆澳门机动车已超过每次入境内地后连续停留不得超过30天之规定,今年2月期间更有近10辆“澳车北上”的车辆驶出广东。

交通事务局呼吁持“澳车北上”资格的车主及驾驶人须严格遵守《广东省关于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其中,根据《管理办法》的第十五条,在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内,车辆每次进入内地后在内地连续停留不得超过30天,每年在内地累计停留不得超过180天。倘出现临时入境内地超过停留天数限制且没有正当理由,又或超出行驶范围等情况,“澳车北上”的资格可被注销,其后续的申请将会受到限制。(详情请浏览:https://www.gd.gov.cn/zwgk/wjk/qbwj/yfb/content/post_4068282.html)。

现时“澳车北上”系统会以短讯和电邮通知临近停留期限的车主,并设有车辆停留天数(内地)查询功能,申请人可在“澳车北上”网页版和应用程式作查询,更好地掌握车辆的停留天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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