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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澳巡查内港锚地 吁船东守法合规锚泊

排查船舶情况、航行设备和证照等。

澳门海事及水务局联同海关、珠海海事局和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日前联合开展内港水上交通环境综合治理执法行动,对内港一带的船舶进行综合巡查,并促请船东尽快改善船舶问题。

联合行动连续两周进行,珠澳双方的相关部门,对内港一带各自管辖海域的船舶进行综合巡查行动,澳门海事及水务局派出海事人员及验船人员巡查内港海域内长期锚泊的货船、拖船、工程船和渔船共15艘,对船体状况、救生、消防、通讯、航行及助航等设备进行排查,发现有11艘船舶的情况需要改善,当中2艘船舶没有登记港,局方记录船舶资料及设备情况,并促请船舶负责人采取即时和后续的纠正措施,例如维修船体、清除油污和维修仪器等。

海事及水务局强调,锚地内所有船舶必须符合适航条件,且符合澳门海事的相关规定,否则将被科处相应罚款。珠澳双方海事部门会持续紧密地沟通合作,定期巡查及清理锚地,透过区域联动方式,持续提升内港一带海域的海事安全,为船舶营造良好的通航和锚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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