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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二零二四年度医疗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二零二四年度医疗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本年度医疗券的发放规则与去年相同,向每位合资格的本澳居民发放澳门元六百元补贴,使用期限由二零二四年五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为期两年,总补贴金额约为澳门元四亿四千一百一十六万一千元。凡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前持有有效本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均为受益人,居民就诊时透过身份证或“一户通”使用医疗券。同时,居民可把医疗券全部或部分移转予持有本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医疗券继续以电子方式发放,并只可用于已参与计划的医疗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但不适用于已获特区政府资助的医疗人员。获许可参与计划的医疗人员须在其营业地点张贴专用标贴。

此外,因应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简称“深合区”)的发展,为本澳居民在深合区就医创设有利条件,同时扩展本澳医疗业界发展的空间,本年度医疗券的使用范围扩大至深合区。具内地适当资格在深合区提供医疗服务并已在本澳加入医疗补贴计划的本澳医疗人员可接受医疗券作给付,在深合区的诊所须符合内地相关规定和须由本澳居民单独或共同出资设立。本澳居民在深合区须透过“一户通”使用本年度的医疗券及仍有效的二零二三年度医疗券。

卫生局透过电子方式持续监察医疗券的使用情况,对于违规行为,卫生局将严肃处理并追究违规者的责任。

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