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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易

代收服务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代收水、电费服务
    1. 市民需带同电费单或未逾期的水费单到指定之邮局缴纳。
  2. 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务
    1. 租户于首次缴纳租金时,须携同房屋局所发出的附有电脑条码编号之通知书。其后,租户可只需出示上月租金收据付款。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 代收水、电费服务
    1.  查看提供代收水电费服务之指定邮局
  2. 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务
    1.  查看提供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务之指定邮局

费用

无须缴纳手续费


审批所需时间

不适用


备注/申请须知

  1. 代收水、电费服务
    1. 逾期水费单请前往澳门自来水公司大楼收费处缴纳。
  2. 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务
    1. 租户于首次缴纳租金时,须携同房屋局所发出的附有电脑条码编号之通知书。

相关规范或要求

  1. 代收水、电费服务
    1. 逾期水费单请前往澳门自来水公司大楼收费处缴纳。
    2. 只接受现金及支票缴纳
  2. 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务
    1. 租户于首次缴纳租金时,须携同房屋局所发出的附有电脑条码编号之通知书。
    2. 只接受现金缴纳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不适用

 


资料提供:邮电局(CTT)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01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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