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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未成年人涉电信诈骗被羁押


日前,警方侦破一宗电信诈骗案件,并截获两名香港籍未成年人,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案情显示,某犯罪团伙涉嫌以假冒亲友身份,透过电话向数名本澳长者讹称急需金钱处理紧急事务,随后,案中两名未成年香港籍嫌犯假冒律师及律师助理等身份前来本澳收取骗款,案中涉及款项约二十七万澳门元。

经初步侦查,两名嫌犯涉嫌触犯下列罪名:

-《刑法典》第211条第1款及第4款a项结合第196条b项规定及处罚的“相当巨额诈骗罪”,该罪可被判处至十年徒刑;

-《刑法典》第211条第1款及第3款结合第196条a项规定及处罚的“巨额诈骗罪”,该罪可被判处至五年徒刑;

-《刑法典》第211条第1款规定及处罚的“诈骗罪”,该罪可被判处至三年徒刑。

经对两名嫌犯进行首次司法讯问,考虑两名嫌犯并非本澳居民以及案件的严重性,为避免两名嫌犯逃离本澳、继续作出相同性质的犯罪行为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宁,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命令对两名未成年人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将继续对案件进行相应的刑事侦查。

根据检察院统计资料显示,于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期间,针对年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作出控诉的案件有38宗,被控诉人数达41人;涉及未满十六岁未成年人违法开立的教育监管或社会保护制度案件有138宗,涉及人数183人。

检察院呼吁市民增强法律意识,提升对未成年人的关怀和教育,避免未成年人被不法分子利用而作出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