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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法律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立法会审议。

根据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下称“《禁毒法》”)的规定,澳门特区必须将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通过的国际列管物质纳入管制,以防止新兴毒品对公共卫生和安全构成威胁,以及更好地与邻近地区乃至国际社会同步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

法案建议将尚未受《禁毒法》管制的五种国际列管物质纳入《禁毒法》相应附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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