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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委员递交就任宣誓声明书总体情况良好

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见传媒

【新闻局】选委会委员递交就任宣誓声明书总体情况良好

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宋敏莉今(23)日表示,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递交就任宣誓声明书的总体情况良好,过程畅顺,感谢选委会委员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管委会上午举行会议,宋敏莉会见传媒时表示,自8月19日至今日中午12时共收到392份声明书,进展理想;明(24)日是选委会委员递交就任宣誓声明书的最后一天,相信余下的委员都会在指定期间内完成就任宣誓的程序。

行政长官选举已定于10月13日举行。宋敏莉指出,管委会按照选举日期,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已订定并公布了“行政长官选举日程表”,其中,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期为8月29日至9月12日。在此期间,有意参选行政长官的人士或其代理人,可以到公共行政大楼地库一楼的选举事务接待柜台领取《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表》,并须于提名期内交回。

宋敏莉提到,按选举法规定,任何候选人的提名须由不少于66名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以联合签署提名表的方式作出。同时,参选行政长官选举的人士亦须提交真诚声明其拥护《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澳门特别行政区且经适当签署的声明书。

她续指,管委会收到提名表后会对被提名候选人进行可接纳性审查,并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就被提名人是否拥护《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判断。

“行政长官选举日程表”已上载至行政长官选举网页(www.ece.gov.mo )。宋敏莉表示,除了提名期,日程表中亦列出公布行政长官选举投票地点的最迟日期为9月18日,以及竞选活动期为9月28日至10月11日。

关于投票地点,管委会正考虑使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作为选举场地,以及在该处为候选人举办政纲宣讲及答问大会。中葡综合体的各方面条件都相当适合,管委会今早亦有到场视察,待落实后会作出正式公布。

她续称,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相关规定,管委会须为每位候选人至少举办一次邀请全体选委会委员参加的政纲宣讲及答问大会,因此,管委会计划在竞选活动期首日,即9月28日举行2024行政长官选举的候选人政纲宣讲及答问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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