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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进修发展计划

本地持续教育课程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已开户的机构可于每年的1、4、7及10月首20日的常规申请期向教青局申请紧接两个季度内开始的项目。于2025年10月及2026年1月的首二十日,即在最后两个常规申请期提出的申请,其持续教育课程须最迟于2026年6月30日结束。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机构须在申请期内透过互联网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又或于申请期的办公时间内亲临教青局,利用教青局的专用计算机自行上载申请数据。
  2. 机构申请开办的持续教育课程,须具备完整的课程设置、课程大纲、报读者资格、教学安排、教学目标、评核要求及导师数据。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网上办理:

http://www.dsedj.gov.mo/pdac

邮寄申请:不设邮寄申请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申请提出之月最后一日起45日内回复 (服务承诺)


相关规范或要求

场所工程技街指引:

http://www.dsedj.gov.mo/pdac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http://www.dsedj.gov.mo/pdac

领取服务结果:

教青局将在项目申请提出之月最后一日起计45日内,向机构发出申请项目的审批结果通知,资料将同时上载于2023-2026年度“持续进修发展计划”网页的资助项目内,让公众查阅。


资料提供:教育及青年发展局(DSEDJ)

最后更新时间:2023-10-24 14:49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