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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进修发展计划

本地及外地高等教育课程、外地持续教育课程、证照考试、一人课程、驾驶实习课程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申请人须透过一户通或登入该计划专属网页填写申请,上载所需文件并提交申请,方完成申请程序。成功提交申请,会收到确认成功提交的短讯及电邮。
  2. 必须递交文件:(高等教育课程/外地持续教育课程/证照考试)
    ‧ 课程学费或证照考试费的缴付证明文件副本。
    ‧ 就读课程的证明文件副本/出席证照考试的证明文件副本。
  3. 一人课程:已支付课程学费的证明文件。
  4. 本地驾驶实习课程:已支付课程学费的证明文件、学习驾驶执照(俗称“学车纸”)、已出席该课程所对应的驾驶考试的证明。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网上办理:

http://www.dsedj.gov.mo/pdac

邮寄申请: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申请的月份最后一日起45日内回复。 (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1. 个人申请方面,受益人须透过一户通提出申请或先启动其个人账户,并须以本地手机号码及电邮进行验证。
  2. 为进行身份鉴别,受益人须登入本计划专属网页填写申请,上载所需文件并提交申请,方完成申请程序。成功提交申请,会收到确认成功提交的短讯及电邮。
  3. 倘受益人没有合适设备填写申请,或不熟悉计算机操作,可于办公时间携带其本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所需文件亲临教青局总部一楼使用有关设备,有需要时可要求教青局人员在旁指导操作。
  4. 居民不可登入他人账户或代替他人申请。
  5. 受益人先自行支付学费/考试费,并于项目开始后提出资助申请。
  6. 驾驶实习课程于完成驾驶考试后提出资助申请。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http://www.dsedj.gov.mo/pdac

领取服务结果:
教青局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月的最后一日起计45日内发出申请决定的通知:

  1. 倘居民就同一课程或证照考试提出多于一次申请,即使皆符合资助条件,亦只会获教青局资助一次。
  2. 受益人提供的银行账户须为受益人于澳门银行开设的个人或联名银行账户。
  3. 以非澳门币的澳门银行账户作支付时,相关汇率或手续费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 因受益人提交错误的银行数据而导致未能成功转账,除支付时间可能延迟外,银行所收取的行政费用须由受益人自行承担。
  5. 每个课程或每个证照考试均须独立提出申请。高等教育课程及外地持续教育课程须按同一学年或同一学期独立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每个申请的课程延续期间不得超逾1学年,若多于1学年,有关课程须为一次性缴付费用。
  6. 如受益人拟就申请项目向教青局或本澳其他公共实体申请资助,或已获教青局或本澳其他公共实体资助全部/部分费用,须在申请时注明,本计划仅资助余下金额,并以受益人的个人进修账户余额为限。

资料提供:教育及青年发展局(DSEDJ)

最后更新时间:2023-10-24 14:55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