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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调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薪俸、退休金及抚恤金》法律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调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薪俸、退休金及抚恤金》法律草案。 法案旨在调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薪俸、退休金及抚恤金金额,以薪俸点一百点计算,建议由目前澳门币六千六百元上调至澳门币七千元,升幅为百分之六点零六。
公共行政工作人员薪酬调整听取了"公务人员薪酬评议会"、公务员团体等多方面的意见,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根据统计暨普查局公布的资料,二零一二年十月至十二月本澳的总体失业率为百分之一点九,就业不足率为百分之零点七,仍处於较低水平。同时,私人市场主要行业本地雇员的平均薪酬整体呈上升趋势。 第二,通货膨胀率由二零一二年一月的百分之六点八下降至十二月的百分之五点八三,而二零一二年一月至十二月期间的年通货膨胀率为百分之六点一一,调整薪酬在一定程度上可保障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实质收入不致为物价上涨所影响。 第三,二零一二年首三季,本地生产总值按年实质增长百分之十,澳门特区库房持续录得盈馀,财政状况稳健,特区政府本年度将实施多项利民政策,并延续多项经济补贴和成果分享,以及税务减免措施。现法案建议适度调升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薪酬,将不会影响特区财政状况的稳健性。 法案建议薪酬调整自公布翌月的首日起生效。为承担因调升薪酬而产生的额外财务开支,法案建议在财政预算第十二章「共用开支」的经济分类「备用拨款」追加澳门币六亿三千三百万元,从第17/2012号法律《2013年财政年度预算案》第四条第一款所指的预算结馀中转移同等金额。 法案生效后所产生的额外负担,如属非自治部门或仅享有行政自治权的部门,由本财政年度各部门的运作预算内的可动用款项或经财政局调拨的款项承担;如属自治机构,由本身预算内的可动用款项承担;如有需要,由财政局调拨的款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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