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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基会强化服务严谨规范 全力配合社团完善资助手续


澳门基金会为优化资助申请及跟进的服务流程,落实审计报告建议规范申报及评审工作,推出了一系列配合新表格的指引和小册子,并举办了10场工作坊向社团简介说明。 社团踊跃参加工作坊
为让社团尽快掌握填报新表格的方式,澳基会於2月底至3月中期间共举办10场"资助申请及报告申报"工作坊,向社团代表简介说明各项资助申报的要点和注意事项。各场工作坊的参与情况非常踊跃,已加开5场,共计约300个团体、逾500人出席。工作坊还就与会团体代表关注的资助申请及报告提交的期限、处理计划变更的申报程序、填报表格的要求等作出进一步说明。基金会将续举办工作坊向申请者作简介及说明。 新规定邮寄到户网上可查
澳基会在出台一系列新表格指引和小册子前,已於2月上旬邮寄4项有关新表格式、申请期限、申请处理程序及资助原则的通告予去年曾提交资助申请的团体或人士,以便申请者更清晰了解澳基会去年推出的《资助申请、跟进及审批的一般性指引》,并将所有资料、范例上载至澳基会网站。 资助申请重要日程
根据《资助申请、跟进及审批的一般性指引》的规定,年度多项计划应最少於首个项目开展前60天提出、单项活动亦应最少於项目开展前60天提出、设有特定申请期限的曲艺类别活动於每年12月1日至31日受理翌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举办之申请项目,於每年6月1日至30日受理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举办之申请项目。此外,申请者须提交完备申请文件,补充文件须於7个工作天内提交。至於受资助项目的活动报告,属年度计划活动须於翌年1 月31 日前提交,属单项活动须於完成后30 天内提交;原计划有任何更改需最少提前7个工作天以书面形式申请。 不重复、不累积资助
澳基会同时提醒申请者须注意资助审批的不累积资助原则和不重复资助原则,即除属特殊情况,每年只向申请者发放一次资助,以及除非有充分理由,不会对同一项目或活动给予一次以上的资助。 在此基础上,澳基会为使财政资源在不同社团之间可以得到有效的合理分配和利用,对性质相同和宗旨相近的社团,澳基会审批资助时关注考虑重复架构和重复会址的情况,即主要负责人(会长、理事长、监事长)重复的不同名义社团,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只考虑其中一个社团的资助申请,以及若不同社团存在会址重复情况,相关社团必须说明合理原因。 强化服务 善用资源
为配合一系列新表格及指引的出台,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措施,澳基会正着力强化现有服务工作,特设工作小组更好地协助社团掌握处理申请及申报的程序和规定,包括在资助申请、审批及跟进的不同环节均设有电话专线服务及专人跟进,在前台接待则安排专人即场指引填报资助申请表格。 澳基会提醒旧版表格将於4月17日起不予接纳,呼吁申请者在填写有关表格前详阅相关范本及指引,有关资料可在澳基会网站http://www.fmac.org.mo下载,或亲临新马路61-75号永光广场7楼服务柜台索取。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服务专线87950950或亲临查询。 澳基会强调与社团携手并进,共同落实各项资助审批及项目核查的优化工作和便民措施,以进一步落实审计报告的建议,完善澳基会资助审批和项目跟进的工作,更有效地体现和提升社团举办项目的社会效益,以善用资源、简约和节俭的原则多办切切实实有益於市民福祉和社会进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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