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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男子涉电话诈骗被羁押


日前,警方再次侦破一宗“猜猜我是谁”的电话诈骗案件,并截获一名涉嫌来澳接收骗款的内地男子,有关案件现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案情显示,犯罪团伙涉嫌透过电话分别冒充两名年长被害人的亲属,讹称亲属因伤人急需现金赔偿。过程中,一名团伙成员假冒律师接收骗款,随后,犯罪团伙再分别致电该两名被害人,要求彼等准备更多现金以支付赔偿,其中一名被害人怀疑受骗报警求助。案中,两名被害人向假冒律师的嫌犯前后合共交付了约澳门元十八万六千元的款项。目前,假冒律师接收骗款的嫌犯已被查获,其余涉案人士仍在追查中。

经初步侦查,嫌犯涉嫌触犯下列罪名:

  • 《刑法典》第211条第1款及第4款a)项结合第196条b)项规定及处罚的“相当巨额诈骗罪”,行为人可被判处至十年徒刑;
  • 《刑法典》第211条第1款及第3款结合第196条a)项规定及处罚的“巨额诈骗罪”,行为人可被判处至五年徒刑;
  • 《刑法典》第211条第1款规定及处罚的“诈骗罪”,行为人可被判处至三年徒刑。

经对嫌犯进行司法讯问,考虑有关犯罪的性质及严重性,为避免嫌犯逃离本澳、继续作出相同性质的犯罪行为,以及扰乱诉讼程序和社会安宁,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命令对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检察院将继续对上述案件进行相应的刑事侦查措施,并追查案中其他在逃人士。

根据本院统计资料显示,自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检察院开立了1275宗涉及电话诈骗的案件,对18宗案件作出控诉,被控诉人数42人,有12名嫌犯被采取羁押措施。

电话诈骗案件不断发生,检察院再次提请市民大众,如接获来电要求支付款项或转帐时,应保持冷静,并先向亲友或官方机构核实电话或讯息的真伪;同时,市民亦请提醒家中长者切勿轻易向陌生人交付金钱或转帐。倘怀疑被骗,应尽快向警方或检察院检举,藉以保障自身利益和打击侵犯市民利益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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