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根据第12/2024号法律《武器及相关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第43条(准照的续期)之规定,占有及使用受管控武器及相关物品准照的续期,须在有关期间届满前一百二十日的首六十日内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必须递交文件/提供资料
- 递交填妥之《为收藏目的的准照申请表格》(表格四)、《武器及装置申报表格》(表格八);
- 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和住址证明正本,以及递交副本(仅适用于自然人);
- 出示具资格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和住址证明正本,以及递交副本(仅适用于法人);
- 出示所持有的《为收藏目的的准照》正本,以及递交副本;
- 出示所持有的受管控的武器或装置的登记折正本,以及递交副本;
- 出示商业登记证明,以及递交副本(仅适用于商业企业主);
- 递交已成立社团或财团之领导架构证明书,以及相关的章程副本(仅适用于社团或财团);
- 递交第27/2024号行政法规第三十八条所指的刑事纪录证明书;
- 递交35 毫米 x 45 毫米白底彩色申请人个人近照(参考证件相规格)(仅适用于自然人);
- 递交第27/2024号行政法规第五条所指的本澳公立医院或卫生中心医生发出的有效身体及心理能力的证明;
- 递交合格完成第27/2024 号行政法规第六条所指的专门培训课程的证明文件;
- 递交第27/2024 号行政法规第四十一条所指的说明申请理由的声明书。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接待单位:枪械及弹药科
办理地点及时间:请点击详情
费用
准照的续期费用
占有及使用收藏目的的准照:澳门元300元。
医学检查及培训课程的费用
- 为证明身体能力所需的医学检查:澳门元300元;
- 为证明心理能力所需的医学检查:澳门元1,220元;
- 由治安警察局开办的为证明具受管控武器或装置的管理能力所需的培训课程:澳门元420元。
存放及保管的费用
受管控武器或装置(每件及每周或不足一周):澳门元10元。
其他费用
- 为发出登记折而对武器或装置进行检查(每件):澳门元100元;
- 在利害关系人的住所或设施内对武器或装置进行检查(每件):澳门元200元;
- 发出登记折(每份):澳门元100元。
缴费方式
- 现金;
- 支票(抬头:治安警察局);
- 澳门通卡(Macau Pass);
- 任一“政付通”线下支付工具【包括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发出的信用卡或借记卡(VISA、MasterCard及银联UnionPay)、银联可接纳除大西洋银行外本特区其他所有银行发出的银联制式借/贷记卡、银联闪付卡、银联云闪付、中银手机银行支付、丰付宝、广发银行移动支付、国际付、工银e支付、极易付、澳门钱包(MPay)、支付宝及微信支付(内地居民适用)等】。
备注/服务须知
- 《为收藏目的的准照》的有效期为五年。
- 默示或明示放弃根据第12/2024号法律的规定发出的占有及使用武器及相关物品的准照或许可,利害关系人无权要求偿还已缴付的费用。
- 利害关系人有责任缴付对所申报的武器或装置完整特征所需的任何检测的费用。
- 受管控武器或装置的所有人及其他具资格占有及使用者在任何时候均须将武器或装置附同相关的登记折。
- 下列情况等同于利害关系人同意主管当局处理其个人资料:
- 申请发出受管控武器或装置的占有及使用准照,以及从事关于武器及相关物品的商业及工业活动准照;
- 申请本法律规定的预先许可;
- 申请以上两项所指的准照及许可的续期或延期;
- 取得等同武器的物品的预先通知的行为。
- 取得本局文件:请于《相关文件》栏目内查找及下载,或亲临相关办理地点索取。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